何必囚人

野生文手,咕咕咕,文思枯竭,啥都写不出来,爱丽一枚。

信和恋人



是久违的混更选手。


第一次挑战将大部分描写以第一人称的书信放在文章里!


更新不定,长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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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离他们分开已经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了。


今天,是金钟大第一次收到来自他的信。封口处似乎还残留着他指腹的温度,细心折好的信纸被工工整整的放在信封里,严丝合缝的紧依着边角。金钟大小心翼翼的两指指尖捻着一角,然后慢慢的将信纸抽出来,平铺在桌面上,似乎是怕风将着恋人的气息吹走一般,所以才郑重的用钢笔压着页眉,一切准备好了以后,才静下心来认真的阅读。


似乎在每个有捺的字的字尖细细的打个卷才是他的习惯,就像是他的发尖一样总是翘着,墨水的痕迹也是说轻不重的,连笔处如丝缕般的勾线和记忆中无差,毫不掩饰自己勾起的嘴角和溢出唇齿间低低的轻笑,

这才是他认识的金珉锡。


稳重,淡性子,和很少透露出情绪的高冷样子。


信纸的页脚已经被小动作捻的卷起了边儿,可信的内容确实一个字都没有看下去,笔尖落下的深深浅浅的坑洼倒是惹得指腹再三留恋,或许能握住他的指尖吧,像以前那样把玩着他修剪好的圆润的指盖。


抛开繁重的学业,这信终是被金钟大看了无数遍连睡觉都要压在枕头下,连字迹都被折痕模糊了棱角。在收到这封信的那周四下午,金钟大出现在了饰品店里,在一堆花哨的信纸中挑选了一个纯色的,然后选了个印着大本钟的邮戳,花了一个下午硬是耐着性子回绝了同学外出活动的邀请,给人认认真真的写了封回信。


这封回信,最终是在隔了一周的周三下午被金钟大投递出去。也不知道藏在信里的密码会不会被他察觉到呢?如果要是没有看出来的话,下一次就有理由在信里让他答应自己的要求了吧!如此打着小算盘,笑的狡黠。


希望他会按时收到这封信吧,在圣诞节之前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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